信息提供日期:2023-10-25
沙头镇中心幼儿园迁扩建项目附属工程补充公告
项目发包编号:ST2023014
致各位潜在竞包人:
本补充文件是对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的补充和修改,并作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,若本补充文件与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有相抵触之处,以本补充文件为准。
一、原发包文件中工程款(进度款)支付与决算部分支付比例前后有不一致,现统一为“双方约定的工程款(进度款)支付的方式和时间:在合同签订前承包方须向业主提供合同总额 2%的履约担保。承包人工程完成 30%后,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20%;承包人工程完成 60%后,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40%;承包人工程完工后,达到合同质量标准,并按有关标准检验合格,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%;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后留结算价的 1.5%作为工程质保金。待保修期满后,扣除由发包人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款后,余款一次性无息退还(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核实之日起开始计算)。”
二、原发包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人员由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”调整为“安全员”,备注由“注:附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(指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技术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质检员、施工员,下同)必须已在“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”上公示,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证书,项目安全员(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)、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。以上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”调整为“注:应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“三类人员”B类证书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、安全员的“三类人员”C类证书、施工员、质量员证书。以上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。”
三、本项目监督机构由“永嘉县沙头镇招投标中心”调整为“永嘉县沙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”
四、其它按已发布的内容执行,本补充未涉及的内容不变。
永嘉县沙头镇人民政府
温州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永嘉县沙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3年10月25日